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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发布通知,全面停止户外广告的审批,此举在上海户外广告界引起强烈反弹。近年来,上海户外广告业增长迅猛,仅去年销售额就比前年增长了一倍以上,现在已经是一个年经营额55亿元、拥有上万家企业的行业。上海户外广告行业协会迅速向政府递交了表示反对意见的请愿书,甚至有的业内企业要与政府打官司,不少看好该行业的投资也出现了退缩。如此猛招将会促进还是打击这个行业的发展,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 行政“一刀切”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 叫停可能致企业“民告官” 4月底,上海户外广告界也经历了一次“地震”。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容局)下发了一纸“非正式”紧急通知,称4月22日起全面停止户外广告的审批。上海广告协会户外广告委员会旋即做出反应,30家会员单位合拟了一份“请愿书”,认为停止审批是行政不作为,有悖于《行政许可法》。 记者采访获悉,协会和政府部门的商谈仍在继续。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规划局)计划6月底出台的户外广告整体规划,向业界征询意见建议。协会已提交该意见。官商两方的态度似乎正趋于缓和。而与此同时,市容局拆除违规广告、市容百日整治已开始行动。消息人士称该行动引起了部分企业反应,可能会引发诉讼。 审批叫停后双方协商趋于缓和 5月19日,上海广告协会户外广告委员会主任裘东明告诉记者,早上刚刚将一份连夜起草的意见建议书提交给规划局。 此前,上海市容局叫停了所有户外广告的审批,而规划局也同时表态,不得续签阵地(指广告设置点)协议,协议期限较长的也须在年底前终止。行政“一刀切”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行业协会在通知下发后第3天即召开紧急会议,协商对策,并迅速草拟了一份“请愿书”,要求政府部门收回承命。 近1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在四川大地震吸引了全国公众目光的同时,户外广告界和审批部门的博弈也在悄然进展当中。 裘东明认为,此刻只是在等待消息,一切还不明朗。“至少正反两方面态度我们都传达上去了。”但是,规划局主动向业界征询户外广告整体规划的意见建议,这无疑是一个橄榄枝,官商态度已显得相对缓和。 根据上海市政府2004年12月15日新颁布的《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规定,上海市容局取代上海工商局,成为户外广告审批的“牵头”单位。审批“由市容环卫部门一个口子受理,分别征求规划、工商部门意见,区分不同情况作不同处理”。也就是说,市容局成了户外广告审批的主体单位,规划局负责编制规划,工商局则主管对广告内容合法性的审查。 但是,作为主体单位的市容局目前仍无新的表态。 新法实施中的尴尬现象 尽管市容局2004年就成为户外广告主管单位,但是一个尴尬的现象一直伴随着新法实施,即新法中规定的公共阵地的拍卖,4年中基本上没有成功拍卖的案例。 “曾经做过这样的尝试,但都失败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分析说,导致失败的原因在于,对公共阵地的财产管理权缺乏内部授权。“举个简单的例子,马路上的灯箱广告阵地,市容局如果想拿出来拍卖。那么首先就要明确,财产权属于市容局,可是市政管理局就要出来说话了,马路是我修的,凭什么这地就这么属于你市容局了。那灯箱的灯坏了,以后是不是也由你市容局来修?” 虽说公共阵地都是国家所有,可实施起来,终究要落实到具体的部门。 但是,市容局执行该法规的尝试并未终止。记者看到一份2007年7月30日《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将本市环卫部门征收的户外广告公共阵地使用费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复函》,针对当年市容局提出的将“户外广告设置市容整治费”调整为“户外广告公共阵地使用费”收费项目,予以批准同意。公共阵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所得的收入也全额纳入户外广告公共阵地使用费收入管理。 使用费征收区域,等同新法中规定的五块:内环高架道路、延安高架道路、南北高架道路及其两侧100米范围内;黄浦江两岸核心区中心段范围内;人民广场地区范围内;跨区、县范围设置同类户外广告设施的;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 但是,并不是这些区域的广告牌都属于公共阵地。裘东明解释说,马路、公园、绿地、市和区政府、剧院等等属于公共阵地,但是区域内一些商务楼就不算公共阵地。 由于多年来公共阵地拍卖不成,这部分资源就一直处于“荒废”的状态,或者被人不经审批违规使用。 传言有企业反弹要打官司 与这次审批叫停的博弈同步展开的,是市容局按计划实施的“市容百日整治互动”,范围包括奥运会活动周边区域及沿线道路;88条主要道路及高架道路;10个重点地区及旅游景点;118个街镇内非主干道路和居住区(街巷弄口);通往外省的铁路、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和国道两侧一定的可视范围内的区域。将拆除中环线内20层及60米高层顶部商业广告设施;拆除北外滩、南外滩地区的广告设施;拆除违反规定、规范设置的依附于公共设施上的广告设施;拆除违反规定、规范独立设置在道路人行道的电子显示屏和滚动式广告设施;拆除一店多招的店招店牌。 但是,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已有“背景深厚”的企业做出反弹。记者向该企业求证时,未能得到肯定答复。 尽管在市容局向当地报社发出的通稿中,列了兰生大厦、海欧康恒两幢大楼的具体名称,但是当记者前去两座大楼查看时,没有看到文中提到的违规广告。大楼物业表示,不知道市容局来拆过广告。而大楼销售部也不愿提及相关细节,只说现在20层以上的广告牌已经停止审批了。 对此,市容局宣教科表示,不便透露相关细节,待情况明朗后,再作宣传。但是记者注意到,后来发出的新闻通稿中,任何企业名称都不再提及。 卢湾区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企业因为拆除广告一事和市容局打官司,结局很可能是企业输。 此前,还有传言称,因为广告拆除涉及到李嘉诚旗下TOM.COM公司,该公司在上海户外广告上有较大的投资,李嘉诚将派7名香港律师和上海市政府打官司。但是,记者向TOM.COM公司求证时,对方却予以否认。 (胡晓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