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08年3月平面媒体广告发布监测报告
  • 发布时间:2008-6-21 16:13:21 来源:中国广告黄页信息中心
  •       大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3月平面媒体广告发布监测报告

          一、 广告发布情况:

          2008年3月,全市共监测平面媒体(大庆晚报、大庆油田报、大庆日报、大庆广播电视报)发布的广告17004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020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为6%,比2008年2月份下降了0.2个百分点。

          重点违法广告例举

          2008年3月10日《大庆晚报》A13版刊登的“大庆振培肛肠医院”医疗广告,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违法发布上述广告。

          3月19日《大庆晚报》B10版刊登的“东城医院5分钟280元告别鼻炎、咽炎、鼻息肉、扁桃体炎”医疗广告,使用了医生的名义作证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3月19日《大庆油田报》B2版刊发的“苗族草药根治粉刺、痤疮,祛痘祛印一次见效,无激素,治愈后不留疤痕、绝不反弹”药品广告,含有“根治、一次”等绝对化语言,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发布广告。

          3月19日《大庆油田报》B2版刊登的 “美国癣皮净,国际品质,皮炎、皮肤顽癣一用就好”药品广告,违反了国家关于禁止在期刊上刊发皮肤病广告的规定。

          3月4日《广播电视报》B6版刊发的“参杞康饮液1瓶排黄毒5瓶生龙活虎”保健食品广告,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规定。

          3月11日《广播电视报》C8版刊登的“海斯比婷牌胶原蛋白粉30天吃出白嫩水润的少女肌肤”保健食品广告,使用了消费者形象作证明,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3月18日《大庆日报》A3版刊登的“纳米科技攻克糖尿病—再创辉煌,无需控制饮食、水果,无需长期服药,9890个城镇货到付款、零风险购药”药品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