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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观点 面对突如其来的报纸夹页广告,消费者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表示无所谓,也有人非常反感。不过,应当好好治理一下非法夹页广告,倒是大家的共同心声。 他夹他的,我看我的 经常在报摊买报纸的吴先生表示,他一般都不会去看报纸上的广告,所以,夹不夹广告,对他没有什么影响,“我知道广告不少都是骗人的,说靠吃药就能治好心脏病、糖尿病。真是不负责任的乱说!我是不会相信这些东西的,也不会去看夹在报纸里的小广告。看到就直接扔掉了。” 借报纸名声骗钱真不该 喜欢看报纸的朱先生替报纸抱不平。“一些夹页广告内容低俗,偏偏爱往品质不错的新闻报纸里夹,就想借人家报纸的好名声给自己脸上贴金。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这些报纸在作低俗广告,这不是故意给这些报纸抹黑吗?”朱先生说,应当有部门好好管一管这些乱七八糟的小广告。 非法广告一经查实要追究 杂志、报纸可以无条件地夹带任何广告吗?为此记者咨询了专业人士,沈阳市工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若这些夹页发布的广告是真实、合法的,尽管将报纸、杂志作为一个纽带进行传播,却无法说其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若广告是虚假、不正常的,那么执法部门将追究其责任。夹带的广告不应违反《广告法》,比如广告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对待这类广告假如有人举报一旦查实,工商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 目前一些个别发行商利用正式的、公信力较强的媒体附送非法资料,极大地损害了读者的公共利益。而一些发行商在分发这些出版物时,应他人要求附送了大量的广告单页、折页和其他宣传资料。附送的内容都是未经审批的广告,其中尤以各种药品、医疗器具等为最。这类广告和宣传资料无论是在版面、版式设计,还是在所用纸张上,都与正式出版物一致,有的被冠以“健康”等版面名称混淆欺骗广大读者,从中牟取非法利益。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的打击,发布非法夹页广告的广告商通常不断更换交易地点,隐蔽性极强。那些发放非法广告的“游击战术”也给工商部门的执法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因此,目前治理报纸非法夹页广告还需要全社会共同监督。 专家说法 没法律依据管理难 出现非法夹页广告主要是不法发行商“求钱心切”所致,只有对发行商规定新的义务,才能杜绝非法夹页广告。省法学会会员王继文表示,目前国家只规定书籍不应夹带广告,而其他方面的则没有法律规定。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播电视部、文化部下发的《关于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经营、刊播广告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了报纸、期刊、广播、电视刊播广告的版面或时间比例,应按条例和有关广告法规的规定执行。如增加版面或时间,应经当地新闻主管部门同意,并报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刊播报纸、期刊的出版广告,必须出示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登记证。刊播图书广告,应标明经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出版单位名称。非正式出版单位的出版物,广告经营单位不得为其刊播广告。 借鉴经验规范市场 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系刘教授表示,这种夹页广告形式在国外已经风行多年,且市场运作相当规范。国外视夹页广告为一种拓宽业务获取利润的宝贵资源。但国内夹页广告刚刚起步,借鉴的是国外的做法,即媒体与广告代理公司和投递公司签约,由其代理夹页广告业务。由于制度缺位,没有相应的法规条例规范,夹页广告市场还是比较混乱的。 刘教授认为,在规范化过程中最让媒体和商家关注的,仍是相关法规的出台问题。在现有的广告法规无法对夹页广告进行规范的情况下,面对诸多违规现象,工商、城管等部门的监管也是有心无力。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一些报纸的信誉,同时对守法广告客户的利益是一种严重的损害。因此,可以参考国外的法律法规,总结和完善国内现有的经验,不要让这种本可以互惠的新事物因不规范而走上歧途,甚至半路夭折。(王莉 齐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