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平面
媒体《大庆晚报》、《大庆
广播电视报》、《大庆油田报》、《大庆日报》的
监测,发现发布广告最多的
媒体是大庆晚报,发布广告19914次,其次是大庆
广播电视报,发布广告4547条次,第三是大庆油田报,发布广告1749条次,第四是大庆日报,发布广告434条次。按涉嫌违法量计算,大庆晚报违法量最大,涉嫌违法量达1203条次,依次是
广播电视报,涉嫌违法量591条次,大庆油田报,涉嫌违法量86条次,大庆日报,涉嫌违法量20条次;按涉嫌违法率计算,大庆
广播电视报违法率最高,达13%,其次是大庆晚报涉嫌违法率达6%,第三是大庆油田报涉嫌违法率5%,第四是大庆日报涉嫌违法率4.6%。商品、服务按违法率计算,药品广告涉嫌违法率最高为95%,依次是医疗器械广告涉嫌违法率94%,保健食品广告涉嫌违法率93%,医疗服务广告涉嫌违法率92%;商品、服务按违法量计算,药品广告涉嫌违法量最多,为700条次,依次是医疗器械涉嫌违法广告352条次,医疗服务涉嫌违法广告210,保健食品涉嫌违法广告118条次。
重点提示
(1)药品广告内容违法突出
检测结果表明,药品广告大部分以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等作证明进行宣传,而且,增强性功能广告屡禁不止。同时,广告中仍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如“无效退款”、“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等。还有的直接在广告中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及 “最新技术”、“最先进制法”、“国家级新药”等绝对化的语言和表示,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等内容。
(2)医疗服务广告多数未经审批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较多
医疗服务广告常常以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文章形式出现,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同时,在医疗广告中仍然有宣传药品且绝大多数广告未经审批发布等现象。
(3)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较严重
媒体在发布食品广告时,大多没有按照规定发布批准文号,同时,不按规定审批范围发布广告,存在含有“唯一”等绝对化语言,形成了广告违法。
(4)医疗器械广告在效能等方面宣传虚假
本月监测的医疗器械违法广告中重点是广告内容违法,在宣传效能时,使用了最新创造、最新发明等绝对化语言,并夸大治疗作用。
2、重点违法广告例举
4月25日《广播电视报》B19版刊发的诺亚棉拴“全面清除下体内阴毒、宫毒、巢毒”药品广告,该广告以患者形象作证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4月22日《广播电视报》B33版刊发的“藏虎速效补肾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4月18日《大庆日报》B4版刊发的市第二医院“非淋菌性尿道炎、没有感觉的性病”医疗广告,变相宣传治疗性病,违反了《黑龙江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条例》的有关规定。
4月23日《大庆油田报》B16版刊发的市四医院乘风分院“5分钟280元、专治鼻炎、咽炎、扁桃体炎”医疗广告,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4月28日《大庆油田报》B10版刊发的天麦消渴片“治糖尿病的好药来了”药品广告,以专家的名义作证明,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4月30日《大庆晚报》A6版刊登的唐适康“八大奇迹康复糖尿病”药品广告,含有有效率等内容,同时以患者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4月30日《大庆晚报》D12版刊登的生物瘦身梅“水果减肥像零食、减得块,瘦腰瘦腿瘦小肚、两周吃掉10斤肉”保健食品广告,以消费者的形象作证明,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